may_w9b14:
合川在职公务人员,年底选择在合川医院生小孩,是否需要提前备案?如需要备案,提前多久?备案需要哪些资料?产前检查费用和分娩费用报销分别需要哪些资料和程序,谢谢!
May-w9b14: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通知》(渝人社发[2015]55号)规定:参保职工在妊娠3个月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但未办理《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的,可凭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材料办理)、一寸近期彩照2张,到区社保局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科办理生育就医证明,并就近选定一家生育协议机构作为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联网结算。
参保职工申请领取生育津贴及报销产前检查费,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的90日内,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就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医疗诊断证明(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住院医疗费用收据(票据)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社保卡复印件,报销产前检查费用还需提交产前检查收据(票据)原件及对应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等资料,于每月1-2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区社保局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科办理,经审核后支付其待遇。
感谢您对区人力社保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若仍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区社保局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科(联系电话:023-42757523)。
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
2016年11月18日